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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 【 】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学位字〔2022〕56号),国科大学位论文抽检每年下半年进行一次,随机抽检与重点抽检相结合,抽检范围为当年度授予博士、硕士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对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视情况做出撤销学位、暂停招生资格、核减招生指标甚至撤销学科培养点的处理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过程所教育处

2022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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