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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1 | 【 】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

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及本科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的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眼于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人数及专业领域

重点面向国科大各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设推选人数;选派专业领域由培养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面向国科大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科大各培养单位的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均不设推选人数;选派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二)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被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派出途径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各培养单位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培养单位与外方的合作项目派出。

(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其他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七)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应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材料列表》(以下简称“列表”)(附件1)。

对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请以《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材料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附件2)为准。

五、申请及工作流程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选,学校终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者均需通过培养单位(研究所、学院、系或本科部)统一向国科大国际合作处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准备《列表》中所列材料,并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6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并向培养单位提交全套纸版申请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还需向培养单位提交电子版国内导师推荐信)。

(三)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全套纸版材料等,并按《列表》和《说明》中的要求完成应由单位完成的材料。

(四)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要求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jgp@ucas.edu.cn,并同时将汇总的申请人纸版材料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寄送至我处。

(五)将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对正式推荐人选的网报材料进行在线接收和审批、完成意见填报和材料上传等处理动作,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等相关书面材料。

(七)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最终的评审及录取工作,并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一般于2018年5—6月份公布,具体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确定。录取人员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其他     

有关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如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等。

七、联系信息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箱:gjgp@ucas.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大学国际合作处

邮   编:100049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应提交材料列表

2.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

目应提交材料说明

3.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

目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

              4.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

目申请人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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