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大家好!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文件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带有国徽图案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国科大2016年学位终审会于1月10日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新版学位证书的设计方案,目前学位办正在抓紧落实学位证书的印制工作。现就2016年冬季学位证书的发放通知如下: 1、由于证书的设计及印制需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周期较长,故今年冬季的学位证书发放时间暂时无法确定,须视招投标情况而定。目前“学位授予公告”(29号)已在国科大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各研究所可依据“学位授予公告”为急需办理学位的同学开具学位证明,国科大学位办也可根据学生的具体需求开具相应的学位证明。 2、需要通过机要邮寄证书的研究所,可将委托书(见附件)和学生照片(背后注明学生姓名)寄至国科大学位办,待证书制作完毕我们会及时寄至各研究所。 3、“学位授予通知”和学位证书一起领取或邮寄,“学位授予决议书”近期将通过邮件发至各研究所研究生部,请注意查收。 另,待学位证书印制好后我们会及时给各研究所提前发领取通知,学位办也会极力推进证书的印制及发放工作,并就由此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与支持!并祝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联系人:田捷 电话:010—88256020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甲19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公室 办公楼138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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