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按照中科院大学规定,我所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方可录取。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最迟于2016年5月23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向我单位提交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出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由学校教务处出具)、遵纪守法情况(党员由院系党组织开具,团员由院系团支部开具)。 报告务必用EMS邮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号,中科院过程工程所研招办 邮编:100190 联系电话:010-82620867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2016年6月初) 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具体要求参见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对已拟录取通知的推荐免试生,当中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三、报到(2016年9月初) 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园区报到,入学需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核。 四、其他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列入当年就业计划。 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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