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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免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 【 】 | 【打印】 【关闭

 

 

 

 

 

关于推免后续工作的通知

 

为了便于进一步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被我所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且取得学校外推资格的将学院/学校盖章确认的保送资格证明(请于10月20日之前寄至我所,以收到日期为准)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须经省市招办盖章方为有效,请于10月25日之前寄至我所,以收到日期为准)按时寄至研究所审核;

(二)被我所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未获得学校外推资格但符合准推免的请如实填写校内保送资格证明(研究生教育主页-表格下载-招生相关-校内保送资格证明-准推免生使用)并盖章后于10月20日之前寄至研究所审核;

(三)请我所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准推免生,不含获得外推学术型资格的直博生)按时参加硕士网报及现场确认,不按时参加网报及现场确认的拟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四)上述推免生材料经我所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教育网页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所网络公布的为准。

附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

备注:我所拟录取的类型分为直博生(需要获得学校学术型外推资格并参加博士网报)、学术型-中丹学院(硕士网报选择中丹学院招生方向)、以学校外推类型为准(以学校确定的外推资格为准,可以是学术型也可以是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论取得何种外推资格一律录取为专业学位)。

 

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样表.doc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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