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推免生须知
一、推免前期(2010.08.01-2010.09.28)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在中科院推免系统报名。及时查看推免系统,确认复试通知来所参加考核。
二、面试考核(2010.9月中下旬,10月上旬)
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所组织的面试考核及体检。
三、拟接收(2010.9月中下旬,10月上旬)
对通过考核和体检的申请人材料,报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在中科院推免系统中公布通过复试的申请者名单,并电话通知申请者。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寄发“拟接收函”。
四、报名(教育部规定时间)
申请者当接到“拟接收函”后,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规定日期前速向研招办提交: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校与有关部门须在相应位置盖章)。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时间参加网上报名(要求与统考生相同);然后凭所在院(系)介绍信到当地招生办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2011.04.01-2011.04.30)
按照中科院研究生院规定,我所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方可录取。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所研招办提供最后两学期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出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由院系及指导教师出具)、遵纪守法情况(党员由院系党组织开具,团员由院系团支部开具,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2011.06.10-)
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具体要求参见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
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规定,对已"拟录取通知书"的推荐免试生,当中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七、报到(2011.09.01-)
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园区报到,入学需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核。
八、其他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列入当年就业计划。
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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