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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2-2013学年研究生保险名单暨办理2013-2014研究生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0 | 【 】 | 【打印】 【关闭

 

 

 

 

关于核对2012-2013学年研究生保险名单暨办理2013-2014研究生保险的通知

 

 

  我所将根据上一年度研究生保险名单办理下一年度研究生保险,请核对附件1中团体医疗保险名单并根据个人情况确认是否办理下一年度研究生保险。请以班级为单位确定参加2013-2014研究生保险人员名单,凡涉及到人员变动(增加或减少)的研究生应按照说明4办理。

 

说明:

1.医疗保险的分为学生团体医疗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医疗保险三部分。

  2.根据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团体医疗保险保费由研究生自行承担,从201311月份工资中一次性扣除400元;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医疗保险(100/人)由研究所统一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

  3.年度保险预计承保日期为201371日至2014630日。

  4.上一年度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默认视为继续参加下一年度团体医疗保险,上一年度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本年度不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个人放弃参加保险承诺书否则视为继续参加团体医疗保险;上一年度未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默认视为放弃参加下一年度团体医疗保险,上一年度未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本年度参加团体医疗保险的需提交个人参加保险承诺书否则视为继续不参加团体医疗保险。

  5.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定向生、外籍留学生、休学及长期出国人员不纳入团体医疗保险名单内。

 

附件1-2012-2013年度团体医疗保险扣款单.pdf

附件2-个人放弃参加保险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参加保险承诺书.doc

 

   

 

 

 

人事教育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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